紀文曾識一篇篤,予謚仍留兩字芳。
凡此無非勵臣節,監茲可不慎君綱。
像斯睹矣牘斯撫,月與霽而風與光。
並命復書畫卷內,千秋忠蹟表維揚。 ◎陳清白 律師
在高雄執業的郭國益律師,公忙之餘,雅好古玩金石字畫,是個小有名氣的收藏家。去年某日,在台南高分院的律師休息室裡,他拿了一幅長卷,要我幫他看看卷軸裡的字畫真不真。
郭律師找我看畫,我有點受寵若驚。老實說,就憑我那點從文物雜誌、書籍上摸索而來的粗淺功夫,用來紙上談兵也許還能勉強應付,但一旦要真槍真刀上陣殺賊,恐怕就有點招架不住了。
我想,郭律師會找我幫忙看畫,可能跟下面這件事情有關。
記得有一年,我和郭律師跟著高雄律師公會的國外旅行團同遊峇里島,在旅途中,郭律師買了一些木作雕刻作紀念。當時我還年輕,口不擇言,笑他買的東西只能算工藝品,哪是什麼古董。也許是因為這個緣故,他誤以為我懂行,加上之後幾次在律師休息室和他閒聊古董收藏的種種,他才不惜紆尊降貴,找我幫忙掌眼。
抱著姑且試試和一飽眼福的心理,我接下了這個差事。只是倉促之間,很難看出究竟,幸好,郭律師不怕我黑了他的寶貝,要我拿回家,仔細研究研究。
郭律師的這幅長卷有點來歷,起源於乾隆朝的侍郎彭元瑞無意間得到了史可法的一幅遺像和一封家書,彭侍郎把它裝裱後,呈給皇帝閱覽,並請求皇帝作成御製書紀述其事,以表彰史可法的忠貞。
史可法是明朝的大忠臣,也是清朝可敬的對手,在世時,雖然敵我雙方勢不兩立,可是一旦事過境遷,江山底定,他寧死不屈的氣節,還是讓新朝的統治者敬佩不已。因此,乾隆皇帝欣然同意,除了題了「褒慰忠魂」四個大字的匾額外,並親筆寫下了文前的這首詩:「紀文曾識一篇篤,予謚仍留兩字芳。凡此無非勵臣節,監茲可不慎君綱。像斯睹矣牘斯撫,月與霽而風與光。並命復書畫卷內,千秋忠蹟表維揚。」以昭忠烈。
乾隆皇帝一向喜歡舞文弄墨,一輩子作了四萬多首詩(一說九千多首),但傳誦後世的幾乎沒有。這一回,除了帶頭賦詩外,還命于敏中、梁國治、彭元瑞、沈初、劉墉、董誥、金士松、陳孝泳等一干大臣,就御製詩的「芳、綱、光、揚」等韻,和詩數首附於卷內,郵寄給兩淮鹽政,陳列在史可法衣冠塚所在地-「梅花嶺」的祠堂中,並將之 刻於牆壁上,以垂久遠。
這件寶貝不知於何時流落在民間,因此,裱褙在長卷內的文字,除了皇帝與諸大臣的詩文外,還有民間的文人雅士,像武陵胡獻徵、會稽姜兆熊、梁溪秦松齡、繡水王概、錫山顧貞觀、顧彩等人,為了悼念史可法所寫的書札與斗方。
這個卷軸內容豐富,裝裱後展開來大約有十來尺長。我為了方便鑑賞,把它平舖在我家客廳的地板上,一手拿著放大鏡,一手拿著印有乾隆皇帝,以及于敏中、劉墉、梁國治等大臣墨寶的畫冊,半跪半趴著,一一比對查看。
這個卷軸是郭律師許多年前花了不少銀子買來的,他當然不希望買到山寨貨,所以真假對他來說,極關緊要。從小的方面來講,花錢買到假貨,平白花了冤枉錢,心裡肯定不舒服。從大的方面來說,玩了一輩子古董,萬一在這個物件上打了眼,壞了一世英名,還惹來訕笑,這個面子無論如何也丟不起。於是,他將東西送到台北,請一位經常在電視上露臉的專家幫忙鑑定。沒想到專家看了以後表示,這件文物只是個照像版的複製品,原件收藏在故宮裡。換句話說,郭律師手裡的這一件是假的。郭律師對這個鑑定結果難表信服,因為依他的慧眼,這一件怎麼看都是如假包換的真品,怎麼可能是「西貝」貨?
這件古董真不真,有兩個問題必須釐清。一是,它是不是照像版的複製品?二是,如果不是,那可不可能是高人故意做舊的假貨呢?
針對第一個問題,我首先質疑,故宮有這個東西嗎?如果這件是照像複製的,那是什麼時候複製的,故宮收藏前?收藏後?如果是收藏前,那麼,那時的照像技術有這麼先進嗎?如果是收藏後,那又有誰有那個本事,能突破重重關卡,偷偷拿出來翻拍,並且又能於完事後,神不知鬼不覺的把藏品放回倉庫裡呢?其實,機器照像複製的東西,側著光看,畫面一片光亮平滑,沒有厚度,與手繪手寫的畫本所呈現的立體和層次感,截然不同。雖然複製技術近幾十年來進步神速,像日本的二玄社就是箇中翹楚,但不管做得如何逼真,不必專家,外行人也照樣能看得出來。
既然卷軸不是照相版,那有沒有可能是專精此道的人憑空想像或依樣畫葫蘆所仿造的假古董呢?我想,當然有此可能,只是技術上有點困難。
為什麼說技術上有點困難呢?先說書法。這件文物,除了史可法的畫像外,其他全是書法作品,而這些筆墨文字皆非泛泛之輩的尋常之作。須知,以前的讀書人,為了應付八股科考,從啟蒙時就開始在書法上下功夫,字寫得好,除了體面之外,最大的好處,就是考試時寫大卷子有加分的效果。這種字講究的是「黑、大、光、圓」,簡單的說,就是墨色要黑得發亮,字體要端正大方、圓潤華麗,它有個專有名詞叫「館閣體」。
館閣體雖然雅緻,但缺乏性情。清朝的大名士龔定庵就是寫不好這種字,才屢試不中,蹉跎仕途。後來雖然考上了,但也因為字寫得不好,入不了翰林,讓他終身引以為憾。這件事他一直很不甘心,在一肚子氣無處發洩的情況下,便命家中連同收房ㄚ鬟在內的所有女眷,都要學習館閣體,因此他常語帶譏諷的對人說:「我家婦女,沒有一個人不可入翰林!」。
這種書體不追求個人風格,所以像清朝鄭板橋非楷非隸的六分半書,現代人秦孝儀、臺靜農獨樹一格的文人字,藝術上的評價也許很高,但用於考試答題,恐怕就很難博得考官的青睞。
以前能寫這樣工楷的人,比比皆是。至於現代,就拿我看過的來說,大概只有少數幾位,像已經作古的台灣第一位文學博士林茂生和台中霧峰的士紳林獻堂還有這種功力,其他就鳳毛麟角非常罕見了。其實林茂生、林獻堂都生於清末,也都受過舊式的教育和科舉的薰陶,他們具備這樣的能力,自然不足為奇。
書法以外,其次是詩。前面說過乾隆皇帝寫了文前這首詩後命大臣唱和,用韻同為「芳、綱、光、揚」這四個字。對此,于敏中和曰:「遺像留傳殊鶴化,忠魂來往與梅芳。前身何必定信國,內患那堪甚李綱。附卷一書天地量,易名兩字日星光。聖人有作敦人極,臣與榮焉載筆揚。」、梁國治和曰:「披圖對影風還凜,奏御邀題蹟愈芳。天與忠魂旌七字,人留正氣在三綱。梅花祠古衣冠冷,江水瀾澄日月光。有詔和詩兼刻壁,小臣何以奉賡揚。」、彭光瑞和曰:「鬚眉正氣遺圖黯,涕淚家書淡墨芳。留豹文超六一記,獲麟筆壓紫陽綱。殘縑入市偶然得,褒翰從天與有光。遙識梅花嶺祠外,江聲無復舊波揚。」、沈初和曰:「一載小朝猶草勁,百年遺廟有椒芳。狼烽夕照城空守,燕子春燈政不綱。餘閏尚難儕昰昺,中興無望繼高光,易名題像因垂教,匪僅褒施毅魄揚。」、劉墉和曰:「成仁取義當時凜,斷楮殘煤異代芳。獨力自甘支敗局,偏安誰共整頹綱。衣冠藏處風煙古,面貌傳來縑素光。勝國衣冠宜領袖,特膺天筆賜褒揚。」、董誥和曰:「存書錫謚曾褒烈,灑翰吟題再闡芳。用教為臣與為子,特標之紀更之綱,已無骨共梅爭冷,但有心將日並光。天與孤忠千古在,漫傳仙去浪稱揚。」、金士松和曰:「青燐骨化隨殘局,遺像猶留百世芳。亮節堪教臣作鑒,天題直與史為綱。附書錫謚誠無忝,國信家言兩有光,遙想靈祠風颯爽,大荒披髮尚飛揚。」、陳孝泳和曰:「展卷孤忠遺貌在,褒題天筆為留芳。半生報國支殘局,一死成仁見大綱。人但衣冠書不滅,名因日月謚彌光。靈祠想像梅花外,江表清風萬古揚。」
以上這些詩文,我之所以不厭其煩的一一把它錄了下來,無非就是要說明,沒有相當的學養,實在很難照著別人的詩韻,一口氣和了這麼多首用典貼切又平仄工整的詩作。如果再加上胡獻徵等名士的題詠,那麼無中生有造假的難度就更高了。
既然憑空捏造並不容易,那麼「照貓畫虎」會不會比較簡單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只是有個前提,必須要有範本可供臨摹,否則想仿也無從仿起。
其實仿字要比仿畫困難多了。畫可以一筆一劃仔細的描繪,只要是訓練有素,經驗豐富的丹青高手,要仿到八九十分像,並不困難。例如北京故宮的資深畫師馮忠蓮女士,就前後跨越了十八年(中間文革停頓十年),臨摹了北宋張擇端的「清明上河圖」,其細膩傳神的程度,幾可亂真。但仿字則不然,尤其是書法,原因在於:摹仿別人的字,不能一筆一劃慢慢的描,它必得一氣呵成,流利順暢,才能仿得像。偏偏毛筆這種書寫工具,它的筆鋒是由一束動物的毫毛所組成,質地細軟又飽含水份,運筆太快,字體不容易掌控。運筆太慢,筆勢一停頓,字就顯得呆滯不自然,所以說仿字要比仿畫要來得困難。
那麼,究竟要怎麼寫,才能既流暢又逼真呢?辦法無他,抓住竅門,勤練而已。只是別人的字,人家寫了一輩子,功力和特色都明顯的擺在那裡,你要在短時間內寫到和他的精氣神一模一樣,談何容易?當然,不可否認的,確實也有一些高手,能把別人的字,仿到難辨真假,不過,只要拿出真跡一比對,勾勒之間,還是瞞不過行家的法眼。
文物造假,除了以上所說的技術層面外,文件本身所蘊含的史料也是鑑定的重點。例如史可法這封家書,落款的時間是四月廿一日,書中寫到:「…北兵於十八日圍揚州,至今尚未攻打…」,這與都鐸率領清兵南下,四月十八日揚州城被圍,四月廿五日城被攻破,在時間與史實上皆相吻合。其次就是,大臣和詩,為了表示尊崇,只要遇到天、地、日、月或與皇帝有關的「陛下」、「上諭」、「制 」等字樣,都要如同寫大卷子般,不是高一格「單抬」,就是高兩格「雙抬」,甚至遇到了身份比皇帝還要高的像「皇太后」,或前朝的廟諱如「世宗憲皇帝」、「聖祖仁皇帝」等,還要再高一格「三抬」。這些規範,除非是科舉出身的人,才能運用嫻熟,不致違反功令,尋常一般人是不會懂得這些門道的。由以上這些講究,再參酌這件文物所使用的紙、絹,以及裝裱、鈐印等各方面並未露出破綻。加上詩文裡使用了許多與現在文義相同,寫法卻有異的古文字等細節,益加證明,這件文物的真實性,應該是毋庸置疑。除非作假的人具備了非常深厚的國學底子,和登峰造極的仿冒功夫。
當然,除了以上這些知識以外,其他還有一些瑣瑣碎碎的小地方,也可以加強佐證,只是限於篇幅,只能選擇重要的說了。
最後附帶一提的是,書法文物,除非是名帖,否則只算是冷門收藏,市場上價格不會太高。同樣是作偽,相較於畫作,與其大費周章偽造這一件,還不如偽造一張「八大山人」或「齊白石」的,要來得本輕利厚。
這件寶貝的原本我已完璧歸趙,只留下影本供日後品玩之用。沒想到事隔多月,郭律師來電要我提供鑑定意見,剛好下個月「詩與典故」的文章還沒著落,我靈機一動,正好利用這個機會,「一兼二顧摸蜊仔兼洗褲」,為文奉答,以免郭律師埋怨我「判決不備理由」,光噴了滿嘴的明星花露水,香則香矣,等時間一過,氣味飄散無蹤,就什麼也沒留下了!